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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池州市律师协会招聘公告

时间:2017-09-01 11:19:02       来源:12345
摘要:池州市律师协会因工作需要,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原则、岗位、条件(一)招募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招

池州市律师协会因工作需要,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岗位、条件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募岗位及职责

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负责秘书处相关公文写作、信息编写、网络应用、报表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法律、中文、文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年龄27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新媒体应用能力。

二、招募时间、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按45元/科收取,面试费按80元/人收取。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政、法律、文史常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考生请于9月22日工作时间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3、成绩合成: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2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所有考生平均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市人才中心组织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2500元,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及考试有关信息在池州人才网(www.ahczr.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了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池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本公告由池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