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第三军医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具有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资格。蚌埠医学院校本部(新校区)位于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治淮路校区(老校区)位于蚌埠市治淮路800号。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并且专科专业与所报专业一致或为相关相近专业。
安徽省2018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8年春季专科毕业生证明》报考“专科升本科”,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5、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慎重报考。
二、报考方式及报考时间
考生通过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自行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安徽成人高校招生网: http://www.ahcz.com.cn/czweb/
三、招生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蚌埠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安徽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蚌埠医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3、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学习形式与学制
学习形式:业余
学制:三年
五、教学组织形式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成人本、专科继续教育为业余学习,在就近入学的原则下,我校尊重学生自主愿望,既可选择在蚌埠医学院校本部就读,也可选择到我校成人教育宿州、阜阳、涡阳等教学点就读。
学生每学年到蚌埠医学院治淮路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或校外教学点面授两个月,其余时间学生可利用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网络远程教学资源在职自学。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专科升本科”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依据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目前学费为1650元/学年,教材费自理。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