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在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基础上,扎实推进贫困患者慢性病“180”补充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今年1-7月底,马鞍山市“180”工程已补偿贫困人口1535人次,累计补偿医药费用38.59万元,贫困人口慢性病实际补偿比达94.86%,进一步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极大减轻了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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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市政府印发了《马鞍山市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办法》,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从保障对象、保障内容、运行方式、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规范程序标准, 压实管理责任。“180工程”所需资金按省相关规定筹集,卫生计生、民政、人社、财政、含山、和县、郑蒲港新区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障“180”补充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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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造系统,方便患者报销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升级改造结算信息系统,实现“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和“180”补充医保系统互联互通和同步精准核算结报,方便患者即时报销,全面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180”补充医保 “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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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
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村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开展街头咨询、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签约服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指导贫困患者住院就医,帮助贫困患者获得政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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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针对少数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证困难的问题,含山县、和县卫计委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实行主动上门服务、集中组织鉴定、统一办理证件制度。简化办证手续,增加鉴定次数,加快办证速度,做好各项服务,满足贫困人口就医和报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