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制订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开展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简称城市双修)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我省淮北、黄山两市成功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通知中明确了六方面试点工作任务:
(一)践行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城市双修”需要,改进规划设计方法,增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指导性,建设绿色城市、人文城市。
(二)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城市双修”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加强部门协调衔接,鼓励公众参与,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工作。
(三)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坚持问题导向,从城市发展阶段、经济条件出发,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适宜的技术手段开展“城市双修”。
(四)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要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也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助推“城市双修”。鼓励“城市双修”项目打包,整合各类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五)研究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尊重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认识“城市双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六)研究建立“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将“城市双修”工作的系统性、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程度、老旧城区的更新成果、城市生态修复效果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城市双修”成效的基本标准。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通过组织专家考核、搭建宣传平台等形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促、指导、宣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指导淮北、黄山市,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将“城市双修”细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工程项目。通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清单,细化项目安排,明确建设时序和完成时间,落实实施主体,每年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提高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