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7〕166号)文件精神,新一轮“稳岗补贴”政策开始实施,即日起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2016年度补贴。
补贴范围及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申领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非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的我市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补贴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申报时间及方式。稳岗补贴按年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从8月份起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稳岗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稳岗补贴申报。2016年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