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着力推进河湖保洁清理专项工作
近日,淮北市印发《淮北市河湖保洁清理专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河湖保洁清理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保洁任务和目标,强化垃圾源头控制,规范城乡垃圾收集、清运管理行为,强化无害化处理;做到城乡岸上垃圾不入河(湖),水上垃圾不出境,改变河道、湖泊脏、乱、差现象。界定了保洁责任单位和范围,河湖保洁实行属地管理。界河河道,由上一级政府协调决定保洁县(区)和责任范围。湖泊(含水库、沉陷区、塘坝)由湖泊管理单位或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组)负责。明确了保洁单位和保洁方式。通过招标、委托相关单位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等方式确定河道、湖泊的保洁单位,及时清理河道、湖泊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障碍物等。清运至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点或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农村河道、湖泊、沟塘的垃圾和打捞物应集中堆放,逐步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落实了相关保障措施。县、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河道、湖泊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河道、湖泊保洁责任。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河道保洁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县(区)给予补助。县(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资金,同时,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河道、湖泊保洁公益事业。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组织专门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保洁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河道、湖泊保洁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保洁经费拨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