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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启动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

时间:2017-08-03 17:35:20       来源:12345
摘要:8月1日起,淮北全面启动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一、参保登记时间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安排:8月1日至8月31日,参保人员按自愿的原则,在居住地参加所在统筹地

8月1日起,淮北全面启动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一、参保登记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具体安排:

8月1日至8月31日,参保人员按自愿的原则,在居住地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一次性缴纳2017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9月1日至9月30日,城镇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整体办理参保登记。跨地区就学或办理转学的大、中、小学生,不再参加原户籍地的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已在原户籍地参加了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出生60天之内的新生儿可于每年的8月1日至8月31日到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在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间之外出生的新生儿,可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办理参保缴费,超过60天的不予办理。

二、缴费标准

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按照参保人员结构缴费,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

三、提供材料

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审核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参保居民续保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核实后进行续保工作。

四、办理地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城镇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整体办理参保登记。跨地区就学或办理转学的大、中、小学生,不再参加原户籍地的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已在原户籍地参加了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