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本人现有一套位于蜀山区境内的住房,2014年办理的房产证。前一阵子,在搬家过程中,不慎遗失,请问一下:1、如果要补办一个新的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现在补办时,可需要再登报声明了?在办理时,必须要求房主本人到场吗?2、补办的房产证是原来的老式房产证还是现在新的〈不动产权证〉?盼回复。谢谢!
回复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答复时间:二零一六年九月 -13
答复内容:经蜀山分中心办理,产权人持身份证到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调取房屋信息资料证明,然后本人带证明、身份证到蜀山分中心办理补证登记;补发的是不动产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