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院区新冠疫苗禁忌证明办理指南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院区(蜀山区长江西路974号)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加盖医院印章;
(3)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什么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嵴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有呼吸道不适症状、未戴口罩及口罩有呼吸阀的患者及家属暂不接待业务办理,办理业务时请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2.疫情期间,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安康码。
3.所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医院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