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首套房全部为商贷,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解答内容::您好,自2016年11月15日起,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本市第二套房产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70%,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暂停发放本市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类。购房人如有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等特殊情形的需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具体判断;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请以柜台审核为准。具体材料和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理指南-贷款类-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