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1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宜政征〔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安庆市2021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二十一个地块,该地块位于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长风村、前江村、新建村、元桥村境内,共拟征收集体土地53.5078公顷,其中农用地37.5753公顷(耕地33.3646公顷)、建设用地15.9325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征收目的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