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常州单位参保的,在生日当月6日起至月末法定工作日(1至5日为系统结算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符合退休办理条件时,本人或其监护人协助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按要求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2018新版)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单位或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退休审核窗口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所需材料:
1.原系国有、县(区)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3份);
5.《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3份);
6.《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仅因病提前退休提供);
7.《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新北、天宁、钟楼区住户直接提交至社区)。
注: 2021年1月1日以后城区企业退休职工持《职工退休养老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于次年的1月3日至3月31日到企业所在地的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街道(镇)的相关窗口登记。2021年以前退休且未享受一次性奖励的补登记对象于每年的1月3日至3月31日到本人企业所在地街道(镇)的相关窗口登记。
网上目前建议企业单位可以办理,建议具体咨询常州市退休审批窗口:8660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