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4、公积金账户密码。 提取金额:产权建立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且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 如申请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按相关提取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按相关提取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注:存在两个及以上产权人的,办理购房提取时,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