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员工已交满12个月社保,怀孕期间中断1个月,补缴了,报销生育金有什么影响么?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您没有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无法确认该职工的参保情况,请您于周一——周五(不含节假日)9:00-12:00,13:00-17:00拨打12333转人工服务,我们核实参保信息后才能给出准确答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