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想请问一下,在正常的土地征收流程中,房屋评估属于哪个阶段?因为近日,我镇因涉及到苏锡常南部高速的建设,进行土地征收。但作为征收范围内的村民,我未接到镇政府的“征地预公告”、“征地听证会”、选举房屋评估服务机构的村民表决会等通知。当地拆迁办突然就来进行房屋丈量(房屋评估服务机构为常州基建)。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请各位领导予以关注!
解答内容::您好:
我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执行《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9〕96号)文件,具体实施由属地政府负责。在拆迁过程中,您有任何疑问可对照文件,也可咨询属地政府。感谢您对拆迁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武进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