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常州医保,异地生育,生育过了四个月,还能回常州报销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单位出示证明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参保女职工生育申报材料如下:
一、窗口申办
用人单位填写完整的《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或《常州市市本级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以下情形提供对应材料:
(一)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
1.医疗费用发票;
2.出院记录(住院提供);
3.出生医学证明;
4.《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二)异地生育(在本地生育材料基础上增加以下三项):
1.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2.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3.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生育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医保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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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