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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中职教师硕士学位认定讲师资格的问题

时间:2021-01-27 01:38:5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您好:我是中职学校的一名在编在职教师。我于2014年4月全日制硕士毕业,同年5月进入某国企工作,15年4月底辞职。于2015年8月通过招聘进入现所在中职学校,一年后转正定级,

 问题案例:您好:

我是中职学校的一名在编在职教师。我于2014年4月全日制硕士毕业,同年5月进入某国企工作,15年4月底辞职。于2015年8月通过招聘进入现所在中职学校,一年后转正定级,到目前为止一直从事教学,现职称为中职助理讲师。

根据苏职称[2009]27号文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三章第八条“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

我想咨询一下:1.进入学校工作后未转正定级的第一年,是否算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

2.我从2015年8月到本学期结束,已完成了三个学年的教学工作,是否满足“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3年”,即今年是否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

此致!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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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