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尊敬的戴区长: 您好,本人林威威2003年参军入伍,是2015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自接到通知书后于2016年6月前往武进区安置办公室报到。2017年1月19号被安排到武进区经发集团,当天又被集团分配到牛塘汽车检测站。 自2017年2月在本检测站工作以来,直至2018年3月单位都没有给予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刚刚交了两个月的公积金,之前的也没有给予补交。直到现在工资待遇和单位普通招聘的临时合同工一样,每月发放2700元。这让我很难理解。相信经发集团有编制的正式员工不可能是这样的工资待遇。此问题我多次向优抚科反应,他们也回复我说已通过开协调会的形式向集团公司协商提高个人工资待遇问题。但单位迟迟未有给予答复。至今仍未有结果。 同时家属又因已婚未育遭遇就业歧视,未能找到工作。作为家庭的顶梁柱。2700元的工资实在是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 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给予关注,早日帮助我们落实工资待遇改善问题。此致敬礼 林威威
解答内容::林威威是我区接收安置的转业士官,2016年安置到经发集团工作,其本人反应工资待遇低、生活困难的问题已经转交经发集团,由经发集团处理解决。
回复单位:武进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