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请问 常州生育保险报销及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多久,产检的费用是生育后一起报销,还是产检时候直接用社保卡报销,产检时生育保险还没有缴纳一年的怎么办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若您是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住院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直接凭社保卡结算,其他待遇由单位经办人员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1楼大厅B区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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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