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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转成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办理流程?

时间:2021-01-23 17:50:29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妻子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打算到2019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她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到时就停止缴纳。请问:1.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

 问题案例:我妻子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打算到2019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她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到时就停止缴纳。

请问:

1.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转成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办理流程?

2.转成居民医疗保险后,医保缴纳的累计时间是否可以与之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的社保合并计算?

3.如果妻子以后怀孕生育了,不管她有没有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是不是都可以用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生育险?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每年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上年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办理当年度的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上年度11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请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和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参保缴费后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不参保缴费则不享受待遇,居民医保没有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3、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1年的人员,实行生育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度内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住院分娩费用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如低于70%的,补足至70%。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参保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津贴。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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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