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
本人之前在常州办了失业保险,同时由失业金缴纳医疗险,一直到2020年11月领取结束。但本人在此期间去了泰兴工作,于8月签订合同。同时单位于8月为我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并补缴了泰兴6,7月份的社保。现在需要将常州医保转移到泰兴,我注意到人社局网络平台上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上参保时间也是记录到2020年11月,与泰兴的医疗保险缴纳时间有所重复。这是否能正常转移?如果有问题,能否予以解答,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具体咨询医保参保及转移业务窗口: 86190052。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