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我老婆1月份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裁员),单位工作已完成交接,相关证明材料也弄好。想咨询一下,第1根据这个情况,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有交纳失业保险)?第2,在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前,她原有的社保从2月份开始可否先自行交纳(不想脱保),手续该如何办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新北区,她本人的户籍在武进区。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失业金需要携带或提交的材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三份)下载地址:
http://rsj.changzhou.gov.cn/class/DOBAPLAN(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
(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地址:
1、线下办理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大厅C区13-17号;
2、网上办理地址:
http://rsj.changzhou.gov.cn/;
可通过网办大厅“登录系统—待遇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按要求上传材料,在“申请进度”中选择“申请提交”。
3、手机办理:常州人社APP。
可通过人社APP“服务-失业登记及待遇-失业保险核定”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失业人员带好相关材料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核定手续。
(1)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到户籍所在区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后申请;也可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者常州人社手机APP上传资料,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并办理失业登记;
(2)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也可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者常州人社手机APP上传资料,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原则上需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起征缴。市本级户籍人员可持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书,办理档案托管和参保手续。非市本级户籍人员可持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中,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在市本级首次参保的,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再到税务窗口办理缴费基数选档和银行代扣等手续。每月5日前,参保人员应将应缴保费预存在代扣缴的银行卡上按月缴费。
从6月份起,我市市本级统筹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实现 “全城通办” 。
现在,通过对原有办事流程的再次优化,打破了地域的限制,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或江苏省社保卡、常州市居住证,可就近在市本级统筹区任一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手续,不必再跑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86529782,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