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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生育险报销需要走什么流程?

时间:2021-01-14 15:43:07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于2018年4月开始在常州缴纳社保,我爱人在常缴纳社保已满一年,另外我在异地买有农村医疗合作险,我预产期是今年11月,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在常州生产可以怎样最大限度报

 问题案例:我于2018年4月开始在常州缴纳社保,我爱人在常缴纳社保已满一年,另外我在异地买有农村医疗合作险,我预产期是今年11月,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在常州生产可以怎样最大限度报销?需要走什么流程?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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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