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现夫妻离婚了,男方和孩子户口在常州,女方户口在宿迁泗洪,请问,是男方先把户口迁出去女方再迁进来还是怎么样?怎么办理?
解答内容::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男方户口迁出后,如果该户内无登记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孩子可以担任户主。如果男方已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即房屋已出售),男方户口迁出时应将孩子的户口一起迁出。小孩的户口随父还是随母,由亲生父母亲商量决定。在常州市内,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申请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迁移户口(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均需同意)。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