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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去哪里办理失业核定。本人外省的需要带什么资料。

时间:2021-01-04 22:45:50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去哪里办理失业核定。本人外省的需要带什么资料。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

 问题案例: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去哪里办理失业核定。本人外省的需要带什么资料。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金审核手续: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次以上就业者需要)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常州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复印件(3选1)

办理地点:锦绣路2号1号楼1楼C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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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