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社保基数有误,差额部分如何补缴?
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建议单位联系各区社保中心稽核科反应情况。
各社保中心地址:
常州市社保中心,地址:锦绣路2号1号楼1楼。电话:86811106。
新北区社保中心,地址:新北区红河路65。电话:88516920。
天宁区社保中心,地址: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电话:86662005。
钟楼区社保中心,地址: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内)。电话:888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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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