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频道 > 民生

咨询关于外省社保转入常州市武进区的问题

时间:2020-12-27 13:39:42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你好,我2018年7月20号返回常州武进工作。之前一直在云南省昆明市工作,社保都是正常缴纳,现在想问下之前在昆明缴纳的社保如何转回来?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

 问题案例:你好,我2018年7月20号返回常州武进工作。之前一直在云南省昆明市工作,社保都是正常缴纳,现在想问下之前在昆明缴纳的社保如何转回来?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常州武进属于转入地,符合以下条件:

外地社保转入常州武进:

申办条件:转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级已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情形: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

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参保的人员,建立的是临时账户。

申请材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携带户口簿。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转移窗口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并转出相应基金;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帐后,审核无误,记入转移人账户。

综上所述,作为接收地需要您转出地(昆明市)开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出凭证,具体建议您咨询转出地(昆明市)社保中心的政策要求。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