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我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怀孕,失业金领取到2019年3月,从2019年4月开始单位交社保,我的预产期为2019年6月,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报销生育金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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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