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我的户口在武进区,之前上班的单位在钟楼区,我18年12月底提出的离职,请问:
1、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理。
2、我目前还没有找到新工作,处在待业无收入期,请问在找到新工作前,社保该怎么交。
3、待业期间失业补助该怎么领。
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职工停保手续: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如无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区属单位减员停保前须先到所属街道办理职工退工手续。
2、个人在没有单位的情况下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武进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武南路51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市区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需带资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证(二次以上就业者)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或《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复印件2选1。
提示:①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携带已核定过失业保险待遇的《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携带2寸照片一张。
②外省、市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③临近退休人员需及时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失业保险联系电话:881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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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