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本人在钟楼区单位连续参保十年,于2019年1月停保。武进区单位与2019年2月参保。对我个人而言,参保没有中断,请问,可否享受领取失业金?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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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