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1, 与现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请问能领取失业金吗?需要什么资料?
2,公司要求我去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请问需要哪些资料? 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单位职工停保手续: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如无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区属单位减员停保前须先到所属街道办理职工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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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