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我是江苏省扬州市人,1966年出生,原来已经办理扬州社保并办理了江苏省社保卡,现在转入金坛市政公司上班,请问我的社保关系怎样处理和原江苏省社保卡怎样办?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养老保险转入:
1、在本地参保(单位参保或个人托管参保);
2、本人办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证上注明转移人员移动电话号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地和身份证上住址不符的带户口簿);
3、单位办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证上注明转移人员移动电话号码)、单位公章、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和身份证上住址不符的带户口簿复印件);
根据上述条件到人社服务中心三楼13号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转入:
参保人员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我区社保中心审核后,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我区社保中心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向我区社保中心发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金坛区社保中心窗口凭《信息表》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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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