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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届生落户补贴咨询

时间:2021-02-01 15:33:12       来源:深圳
摘要:咨询内容: 尊敬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在网上了解到应届生落户深圳会有1.5万元以上或不等的补贴,有些疑问找不到具体的资料,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该补贴

咨询内容:

尊敬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在网上了解到应届生落户深圳会有1.5万元以上或不等的补贴,有些疑问找不到具体的资料,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该补贴是否一次性发放? 2.是否有要求领取补贴后需保证在深圳工作一定的年限? 由于我近期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希望能够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另,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颁布之日前,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 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相关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70002700169558324816440300&type=openQzqd。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123602或12333。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