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深圳的公租房小区是否可以成立管委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公租房小区成立管委会问题的邮件收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多业主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无管委会之说)。公租房属于政府产权,只有一个业主,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如需成立其他管理机构,请咨询辖区街道办事处。此复。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