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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继续教育年审

时间:2021-01-15 21:33:55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你好,请问现在深圳市会计继续教育不用年审了吗?东奥会计网站听课完成就可以了吗?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

咨询内容:

你好,请问现在深圳市会计继续教育不用年审了吗?东奥会计网站听课完成就可以了吗?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市财政部门提供免费公需科目网络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19年5月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深圳市财政局”官网首页左下方“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点击“公需科目学习”栏目,按要求参加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行先申报后审核的方式,由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传的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个人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短信反馈受理情况→财政部门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情况。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