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在哪个网站,哪个窗口申请单位新开户
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首次办理缴存登记的,需在本网站“在线办理入口-单位设立登记(ODC设立)-单位设立登记”输入准专办员个人社保电脑号及身份证号登录在线办理入口进行单位缴存登记模块申报,再在辅助功能-申报预约模块进行预约成功后,准专办员携带规定材料到预约的银行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单位有ODC证书,可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在线办理入口-单位设立登记(ODC设立)-ODC设立登记”登录,网上申报办结该业务。如需预约到网点办理,建议先从我中心网站了解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的具体分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单位应选择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七家归集银行(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中任意一家设立“单位的公积金账户”(无需另开银行账户),归集银行选择后不可变更。此外,公积金缴存可进行跨行托收,因此单位资金账户的银行可以不是上述归集银行。单位前往公积金柜台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缴存单位为托收账户单位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选择签订三方托收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托收业务。托收账户名称与单位名称一致的,请签订两方托收协议(一式两份)); 4.单位证明材料(企业无须提供,但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替); 6.专办员身份证件(验原件)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对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可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职工账户生效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有个人账户的则办理同城转移业务和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启封后可正常缴存。后续具体材料及办理要求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