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母亲患有帕金森,在河南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已经退休。她现在转诊到深圳就医,需要作脑起搏器植入手术。我有几个问题:1.脑起搏器不在河南的医保目录,我母亲在深圳作手术,可否报销脑起搏器的费用?2.如能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3.关于脑起搏器的费用,结算时,是直接联网结算,病人只缴纳自费费用,还是病人需全额支付,回参保地报销?
回复内容:
您好,2020年3月31日下午,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跨省直接结算需要按照参保地的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全额先行垫付后参保地能否报销,建议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脑深部电极置入术及脑深部刺激系统(即脑起搏器)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若通过跨省直接结算,该项目将按自费结算。咨询人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