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因今年疫情影响,幼儿园暂时无法开学,且现在也无法确定何时能开学。龙岗坂田某幼儿园按照惯例,已提前在年前收取了2020年春季学期的保教费,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提前收取保教费是违规做法,因此家长们也通过班主任向该园反映了情况,希望幼儿园按教育部门要求退还该保教费。该园以幼儿园预收费是行业现状,幼儿园运营模式使然;园方教职员工尚未复工;教育部门尚未出台退费操作指引等理由,迟迟不向家长回复具体退费的时间和退费方式。在此,特向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家长该如何让该幼儿园退还预收的保教费?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市幼儿园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收费项目分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类,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根据运行成本自主定价,需要经物价部门审批,所在区教育局备案。我市幼儿园实行按月收费,经家长同意后可以按学期收费。幼儿园不得在儿童注册前或跨学期(月)预收保教费。 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反映。龙岗区教育局信访咨询投诉电话:89551991。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