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我刚于2020.4.10领取到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持证人须知”第四条“证书持证人应当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资格管理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初始备案登记”,但是左侧的“备案”列表里已经有一条“2020.4.9 已备案”的记录。请问我还需要按照第四条要求前去备案吗?如果需要,应去哪里备案?
回复内容:
张先生,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话联系你,告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广东省2012年取消备案,新领取的证书首次备案后,现阶段无需再次备案。你表示明白。特此答复。
回复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