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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龙岗区2020年申请小一初一租商品房需要租赁合同的问题。

时间:2020-12-21 00:54:55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公示》,要求租住商品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我们一直遵守政策规定,从2019年年底就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公示》,要求租住商品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我们一直遵守政策规定,从2019年年底就着手积极配合办理租赁凭证。去社区核准房屋信息,街道办也去过4-5次,但街道办明确表示要办理租赁凭证必须符合1. 有房产证。 2. 如果没有房产证要有全额付款凭证。不符合条件不给予办理。 我们现在租住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也未全额付款, 无法办理租赁合同。 请问这个问题应该向哪一个部门去反馈,要如何处理。 我和孩子都是深户,也一直有遵守规定按时登记自己 居住信息。 政策又要求租赁凭证信息必须和居住信息相同,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这样我们既不能取得现在居住地址的租赁凭证,即使想办法取得其他的租赁凭证也无效。 现在完全无法取得入学资格。 因为申请学位即将开始,请给予帮助和明示租住商品房而无法取得租赁凭证的要如何取得入学资格? 谢谢。祝: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在3月-6月,招生工作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龙岗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9551962(公办)、89551983(民办)。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