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打扰了,我现在已经申请深圳户籍,5月中旬应该可以办结。看到宝安区入学分类中有规定第三类需要打印无房证明。我于2019年6月在沙井万科星城已经购房备案,未实际入住,房产证预计2021年6月中旬办理。我咨询了不动产中心,已经备案了不能打印无房证明,需要咨询贵局如何界定无房证明的,请问一下,没有实际入住,购房合同复印件+深圳户口可以按照1类申请吗?还是说按照3类处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规定,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宝安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7757162(公办)、29985297(民办)。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