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去年8月与公司签订合同住进了公共租赁房龙悦居,现在仍然居住在龙悦居。公司与住建局所签原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为2019/10/19,因新的租赁合同的租金住建局还没最后确定下来,故公司还没拿到续签合同,公司人资向住建局咨询后说原合同仍然适用,可用于申请学位,烦请帮忙确认一下用旧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是否可行,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规定,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龙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3336218(公办)、23336293(民办)。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