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关于5月9日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请问深圳是否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
回复内容:
目前,我委暂未收到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委已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跟踪了解相关政策文件流转动态,抓紧研究相关政策精神。若收到相关政策文件,将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积极推进落实,与社会各界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