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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合同

时间:2020-12-18 09:08:20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公司未与签订合同,除了社保跟一些微信QQ有关能证明在本公司上班,其他都没有,公司现场地准备拆迁,公司准备从坂田上雪路华兴工业园搬到龙岗五联,对于工作地点变

咨询内容:

公司未与签订合同,除了社保跟一些微信QQ有关能证明在本公司上班,其他都没有,公司现场地准备拆迁,公司准备从坂田上雪路华兴工业园搬到龙岗五联,对于工作地点变更太远不愿意去能主张让公司做经济补偿吗?在公司工作一年九个月了,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搬迁补偿对区域性有啥标准?

回复内容:

你好,《劳动法》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但如属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条款详见《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ldgx/200911/t20091104_1218634.htm)或拨打12333咨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