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2020年5.17号在深圳市人民医院【整形外科-体表肿物门诊】自费确诊为皮脂腺囊肿,病情情况恶劣,医生建议立即动手术,但是三甲医院只能用一档医保,所以只能在医保绑定的社康开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就诊,2020年5.18号在光明甲子塘社康转诊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此医院属于三级综合医院,并没有设整形外科这个专科门诊,只有普通外科,就诊时,最开始的普通外科医生让换科到耳鼻喉科问诊,有点不对路子,因为医院没有针对病情的专科门诊,所以希望医院医生开转诊单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但是医生以本医院能做此手术为由,并要求患者住院,拒绝开转诊单。所谓术业有专攻,医院没有病情对应的专科门诊,为什么不可以给患者开转诊单?
回复内容:
您好,2020年5月19日下午,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经查,咨询人咨询的事项为其配偶想到市人民医院门诊就医,目前为三档医疗参保人,绑定的社康为光明甲子塘社康。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就医转诊、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转诊的,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转出医院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咨询人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