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贵单位: 19年年中,粤府出台《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其中方案提出逐步放宽广州、深圳两地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依据《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的指示精神,贵单位于19年6月2日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其中第一条明确提出:“……2019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月-12月,2020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另外,粤府于2020年2月20日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2020〕12号)》,其中第二条提出:“……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出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 在此,本人有四项疑问,望请贵单位予以解答: 1.原定于2020年度将剩余的四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为何在今年年初伊始至今并无落实?有无对相关分配方式的变动印发明确的通知或者消息? 2.2020年4月份,贵单位决定面向个人额外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在原先混合动力小汽车可直接上牌的情况下,为何该1万个混合汽车指标还要占用新追加的4万个指标? 3.剩余3万个指标的配置方案会落实到燃油车指标的摇号和竞拍当中?还是继续面向混合动力汽车进行配置? 4.按粤府12号文的文件精神,近期内还有无对进一步放宽指标摇号和竞拍的相关计划? 望回复为盼,敬请勋安。 2020年5月29日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目前2020年4月9日新增的1万个混动指标包含在2020年增加配置的4万个指标额度内。其余3万新增指标,请关注“深圳交通”公众号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如有消息会及时发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