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第二点第(三)款所要求的:“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经咨询街道办,实际居住的物业,所属社区(或小区)皆没有幼儿园,同时周边社区的幼儿园学位也十分紧张。如何解决?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我们对统一招生时段、规范招生对象、免试就近入园、规范招生行为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具体事宜可咨询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