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技术改造补贴比例未按照政策。但是否纳统坚持按照政策。这是双重标准吗?生产经营数据指哪几个?误差比例上限是多少?建议明确一点,我们审核一下是否符合要求,避免浪费精力,谢谢。
回复内容:
根据《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和申请指南,关于补贴比例的表述是不超过10%,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资金计划综合年度资金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并非一定是按照10%比例执行,而是根据资金预算规模和审计结果确定应资助金额,所以补贴比例并未存在未按照政策执行情形。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指标数据包含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含工业投资额、技术改造投资额)等,根据涉企数据管理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含工业投资额、技术改造投资额)指标的正常误差界定为±10%。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统计规定纳统,本次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均为未按规定纳统的项目。
回复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