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尊敬的市交通局: 本人准备购入一辆纯电动新能源车,请问在取得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牌照后,是否有资格继续参与汽油车蓝牌的摇号及竞价。特此向贵局求证。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2019年1月11日)前,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者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2019年1月11日)前,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