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由于租赁合同办迟了,今年沒被录取,小孩是2013年10月的,请问可以再读一年幼儿园吗?明年报小一学校会拒收吗?
回复内容:
您好!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可申请延缓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8.02